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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農地買賣的問題,贈20點

發問:

請教地產達人,某人有數筆土地由四名子女繼承,明細如下: 1.土地(建):額定價額 75萬 2.土地(農):額定價額 200萬 3.土地(農):額定價額 900萬 4.土地(建):額定價額150萬 5.土地(農):額定價額340萬 6.房屋 :額定價額170萬 7.房屋 :額定價額16萬 8.存款 :200萬 因為繼承農地之因而無須課徵遺產稅,但因為有五年不得轉讓之限制,如今其中一筆土地(5.土地(農):額定價額340萬)要進行買賣,上面有違規使用之建物,請問需要課徵多少增值稅與補繳多少遺產稅呢?麻煩告知一下詳細的計算方式,感激不盡!!

最佳解答:

您好: 回答您的問題 請問您,被繼承人死亡日期年月日是?被繼承人死亡當時,配偶還在嗎?有父母嗎?還有受撫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繼承人子女當時的年齡多大(足歲)?有沒有繼承人領取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被繼承人有沒有未清償的債務? 以上關係到扣除額,可以麻煩您寫清楚嗎?這樣才能正確算出課稅遺產淨額,然後才可以算出正確應繳遺產稅 假設被繼承人在98年1月22日以前死亡,無配偶,無父母,無受撫養的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子女都滿20歲無人領取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未清償的債務。 (75+200+900+150+340+170+16+200)=2051萬元 2051萬-779萬(免稅額)-子女(成年)扣除額180萬-喪葬費用111萬元=課稅遺產淨額981萬元 (981萬元X0.04)-13400=379000元 以上是農地沒有主張列入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應繳遺產稅37萬9千元 (75+200+900+150+340+170+16+200)=2051萬元 2051萬-779萬(免稅額)-子女(成年)扣除額180萬-喪葬費用111萬元-2.土地(農):額定價額 200萬-3.土地(農):額定價額 900萬=課稅遺產淨額 -119萬 -1190000X0.02=0 無須繳納遺產稅。 一筆土地(5.土地(農):額定價額340萬)要進行買賣,上面有違規使用之建物 因為有違規使用建物,鄉鎮市區公所不會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所以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該筆土地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要計算土地增值稅,您必須提供 1.土地面積 2.今年度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份的公告土地現值 3.權利範圍 4.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及前次移轉年月 要提供以上的訊息,才可以算得出來土地增值稅 提供您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TaxCalculate3.jsp&ctNode=10774 那裡可以試算土地增值稅。 以上提供您參考 祝福您 阿金 98/05/21 電子信箱:christian@kimo.com 2009-05-21 14:31:22 補充: 根據實務經驗,被繼承人在這5年內過世,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應該跟今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很接近,甚至有前次移轉現值高於今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的可能。您的本次土地移轉時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大概不會太高。或許也有可能未達課徵標準。 正確結果還是要看到土地登記謄本上的記載才能得知。 2009-05-21 14:37:21 補充: (75+200+900+150+340+170+16+200)=2051萬元 2051萬-779萬(免稅額)-子女(成年)扣除額180萬-喪葬費用111萬元-2.土地(農):額定價額 200萬-3.土地(農):額定價額 900萬=課稅遺產淨額 -119萬 -1190000X0.02=0 以上計算方式主張編號2,3農地列入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 而編號5農地主張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仍未達遺產稅課稅標準 所以無須繳納遺產稅。

其他解答:

版主所提為[農地非農用]因而須繳納土增稅.至於土增稅的計算,是看土地漲價總額是前次移轉現值的幾倍來計算,土地漲價總額=移轉現值-前次移轉現職-土地改良費用(如果有),如80年取得時現值為100,當下移轉申報現值為340,漲價倍數(340-100)/100=2.4,適用第三級稅率40% 稅率: 第一級 (漲價倍數<1) 第二級 (1≦漲價倍數<2) 第三級 (漲價倍數≧2) 20年以下 20% 30% 40% 20年以上 20% 28% 36% 30年以上 20% 27% 34% 40年以上 20% 26% 32% 希望對您有幫助!550A190B5FC0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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