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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開或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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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好友~~~小女子因是今天才剛結婚,但報稅是97年度的,所以我報稅時是否可以報單身呢?且戶籍地需報何地呢? 那又需要附上哪些資料去報稅呢??? 更新: 謝謝各位的回答,但小女子打錯了,是今年結婚的…而要用網路報稅方式,所以戶籍地可以用結婚登記的地址嗎? 寄給國稅局的資料需要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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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先祝妳新婚愉快 以下提供您財政部稅務申報最新版本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lp?ctNode=11175&CtUnit=1396&BaseDSD=7 ? 2.7 新婚夫妻如何申報﹖ 在課稅年度中結婚之夫妻,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呢?依現行稅法規定,在年度中結婚者,可選擇夫妻各自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依夫妻 2 人之所得,扶養親屬等狀況,可有下列 3 種申報方式: 夫妻各自單獨申報,也就是夫妻各填寫 1 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夫妻所得完全分開計算,各自單獨申報。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雙方皆無薪資名目所得,夫妻全部所得合併計稅。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以夫或妻當納稅義務人,將夫或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為免逐一試算,有兩項原則可供參考,則可找出最省稅之申報方式: 結婚當年度夫妻兩人所得相當,或兩人都是會計師、律師、醫生等執業者,無薪資名目的收入,則採各自單獨申報較划算。 雙方都有薪資收入,但收支狀況很不平均,一方收入很高,但免稅額和扣除額卻很少,反而收入低之一方免稅額或扣除額很高則選擇夫妻合併申報,以低薪而有高免稅額和扣除額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較為節稅。 當然國稅局在各收件服務處備有申報軟體亦可協助納稅人現場試算選擇最節稅的申報方式。 或透過網際網路之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亦可自動計算出最低、最有利之應納稅額。 至於結婚之時間如何計算?民法上結婚係以登記為要件,故以登記日為準( 97 年 5 月 22 日以前結婚不以登記為要件,而以舉行結婚之公開儀式日為準),稅捐稽徵機關亦掌握有戶政機關通報之結婚資料,新婚夫妻切記只有結婚那一年度的所得稅可以選擇單獨或合併申報,以後年度務必合併申報,以免受罰。 Q:因是今天才剛結婚,但報稅是97年度的,所以我報稅時是否可以報單身呢? A:可以報單身 Q:戶籍地需報何地呢? A:就是您結婚登記上ㄉ戶籍地喔! Q:那又需要附上哪些資料去報稅呢??? A:今年97年度單身可申報標準扣除額是73000元(不需附上任何證明文件),每人免稅額 77,000 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 100,000 元,除非你ㄉ《列舉扣除額》有超過73000元,這樣才有辦法節稅喔! 你可以先試算看看怎樣ㄉ申報對你比較有利,下列是綜所稅試算網站 http://www.ntak.gov.tw/ch/tax/ConsolidatedIncomeTAX.aspx?path=786 如果想更清楚了解相關節稅申報問題,可以到我ㄉ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ean28172 看看那裡有相關報稅問題可以找尋^.^ 另外提供你另一ㄍ相當好用ㄉ網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dp?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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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前段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應向其”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先恭禧你新婚愉快啊~~ Q:因是今天才剛結婚,但報稅是97年度的,所以我報稅時是否可以報單身呢? A:今年剛結婚(98年),但申報是申報是去年度(97年度)的 所以是分開申報(單身申報) Q:戶籍地需報何地呢? A:戶籍地是「可以」是現在的戶籍地 Q:那又需要附上哪些資料去報稅呢??? A:因為今年初稅法大修法,適用申報97年度的 因此各方面的免稅額、扣除額都提高~~ 所以除非你列舉扣除額(醫療、保險等等)超過73000(單身標準-才划算) 才要繳交列舉扣除額的資料 PS.本人財稅相關科系畢業,因興趣朝向稅務方面研究許久 加上在國稅局幫忙申報綜所稅~~但如果有些許錯誤請各位 多多指正 2009-04-26 21:23:14 補充: 就如我回答所說的 如果單純的只有扣繳憑單的話 可以只用網路申報之後~~繳完稅款就可以了 列印收執聯上面會寫出需要繳交哪些資料|||||sfj回答如下: 98年申報的是97年度的所得 你98年結婚當然可以以單身申報 你在每個國稅局都可以受理申報,只要載明戶籍地及連絡地址就可以了 , 也可以利用網路申報 如果到國可稅局申報,可用電腦計稅方式報稅,只要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即可 , 若有列舉扣除額需附列舉證明單據D4CDE60C03A2F1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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