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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 及 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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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下班時 凌晨12點半 我從下方要往上面騎 那時綠燈我時速50而我騎到快中間時 對方從左方 騎出來 他要騎往右邊 闖紅燈 當下我被撞飛出去而當我稍微站起來 有意識時 救護車及警察已到對方當時速度 有70-80我的車子 毀傷很多 整各車體都歪了.. 昨天拿去估價2萬8千多我被撞到手腳擦傷之外 還有多處於清 有些部份會痛但沒傷口 因為撞擊力關係還有我的後額頭 撕裂傷 4cm 逢了3針對方目前昏迷不醒 因為他撞上我後 從左邊到右邊的對面車道 撞上救援車 整各車子卡在救援車下後來現場警察有測酒測 我沒喝 對方 抽血 測酒測 1.153他家人說想跟我和解 看賠償多少... 顯示更多 晚上下班時 凌晨12點半 我從下方要往上面騎 那時綠燈我時速50 而我騎到快中間時 對方從左方 騎出來 他要騎往右邊 闖紅燈 當下我被撞飛出去 而當我稍微站起來 有意識時 救護車及警察已到 對方當時速度 有70-80 我的車子 毀傷很多 整各車體都歪了.. 昨天拿去估價2萬8千多 我被撞到手腳擦傷之外 還有多處於清 有些部份會痛但沒傷口 因為撞擊力關係 還有我的後額頭 撕裂傷 4cm 逢了3針 對方目前昏迷不醒 因為他撞上我後 從左邊到右邊的對面車道 撞上救援車 整各車子卡在救援車下 後來現場警察有測酒測 我沒喝 對方 抽血 測酒測 1.153 他家人說想跟我和解 看賠償多少 他們要付 可是我目前上班都上兩份 早上一份 98*8=784*26 = 20384 晚上一份 100 * 6 = 15600 自從被撞後到 現在兩邊都不能上班 然後頭每天都超痛又暈 骨頭多處因撞傷關係的樣子 很痛 有照x光 可是醫生說目前看倒是骨頭沒移位 但可能因為撞擊關係 造成肉的部份 及˙ 軟骨部份 發炎或於清 所以導致疼痛 然後我只有一台機車 目前沒辦法上班 每次都要自己想辦法去醫院看醫生 我如何要求精神賠償及其他賠償?

最佳解答:

智多星回答你~ 晚上下班時 凌晨12點半 我從下方要往上面騎 那時綠燈我時速50而我騎到快中間時 對方從左方 騎出來 他要騎往右邊 闖紅燈 當下我被撞飛出去 對方闖紅燈,因違反號誌管制負全責。建議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好好敘述自己有利的論點。 而當我稍微站起來 有意識時 救護車及警察已到對方當時速度 有70-80我的車子 毀傷很多 整各車體都歪了.. 昨天拿去估價2萬8千多我被撞到手腳擦傷之外 還有多處於清 有些部份會痛但沒傷口 因為撞擊力關係還有我的後額頭 撕裂傷 4c m 逢了3針對方目前昏迷不醒 因為他撞上我後 從左邊到右邊的對面車道 撞上救援車 整各車子卡在救援車下後來現場警察有測酒測 我沒喝 對方 抽血 測酒測 1.153他家人說想跟我和解 看賠償多少 他們要付可是我目前上班都上兩份早上一份 98*8=784*26 = 20384晚上一份 100 * 6 = 15600自從被撞後到 現在兩邊都不能上班 求償時需準備兩份工作的薪資證明 然後頭每天都超痛又暈 骨頭多處因撞傷關係的樣子 很痛有照x光 可是醫生說目前看倒是骨頭沒移位 但可能因為撞擊關係造成肉的部份 及˙ 軟骨部份 發炎或於清 所以導致疼痛 我方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對方酒醉駕車,強制險理賠後會對對方進行代位求償,但不影響我方受理賠的權益。) 然後我只有一台機車 目前沒辦法上班 每次都要自己想辦法去醫院看醫生我如何要求精神賠償及其他賠償?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建議我方依上述的求償內容,列一張求償明細,將相關收據備妥,在合理範圍內向對方求償,並到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建議你到調解委員會去調解,因有客觀、公正之第三人居間協調,較易達成共識。如何安排: 致電給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辦理申請如果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 除非是在不得以的狀況下,才會走訴訟,上法院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祝你順利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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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答:

對方有喝酒,所以你可以獅子大開口(開玩笑的,不要這樣)。 賠償,既然對方願意和解,就不用太麻煩。不過以防萬一,還是照規矩來(收集單據)。可以請求的範圍包括:人損,財損,精神慰撫金。 人的部分,醫療費用(單據。醫生診斷書——請醫生註明宜休息多久,據此請求工作損失)。預估以後的醫療支出。 財產損失部分,盡量列舉你的財產損失的價值,機車修理的單據(法院會算折舊,私下和解就...)。必要的計程車費用(拿收據)。 精神慰撫金就...你自己決定吧。太多了,和解可能不成,沒意義。 既然對方有喝酒,談判時就比較佔優勢。因為沒有達成和解,很有可能造成法院在判決時的不利。所以... 建議你可以找律師諮詢一下,更能保障權益。 以上僅供參考,還請不吝賜教。祝你一切順利,早日康復。 以上僅供參考D4CDE60C03A2F1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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