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資遣費計算及預告薪資問題!!

發問:

請各位大大們幫忙我 資遣費+預告薪資~ 我有一名員 工2/14到職,於5/26提早10日預告資遣 (等於為6/4離職) 平均月薪的天數計算是否為:2/14~5/26還是2/14~6/4? 預告的10日薪資:除了預告10日薪資外,是否也要再給遣散費? 更新: 順便請幫忙看資遣費的計算是否有誤:5/26預告資遣 2/14~2/28 $11,007 +3/1~3/31 $24,223 +4/1~4/30 $24,224+5/1~5/26 $20,994=$80,448(實領薪資) 平均月薪: 實領薪資$80,448*101天/365=$22,261 資遣費計算: 平均月薪*0.5*足月部分+平均月薪*0.5*不滿整月天數/12 $22,261*0.5*3/12+$22,261*0.5*11/30/12 =$2,783+$340 =$3,123

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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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前預告資遣~不用給預告工資 未提前預告資遣才要給預告工資 計算採2/14~6/4薪資除以111天*30=平均月薪 平均月薪*0.5基數*111/365年資=資遣費 平均月薪*0.15=資遣費 非自願離職證明 資遣10日前通報勞工局、就服站~按我 2011-05-28 17:52:43 補充: 薪資要算到6/4、不是5/26 扣除的勞健保要加上去 年資要加上預告資遣那幾天~因為她還是有來上班呀

其他解答:

資遣費計算:先算年資基數在職年資為2/14~6/3計3個月21天年資基數(3 + (21÷30)) ÷12x0.5=0.15次算平均月薪未滿六個月的年資不必用平均計算,直接簡化以約定薪資(即本薪+獎金+經常性給與津貼)計算即可,假定底薪18000+全勤獎金2000+職務津貼3000=23,000資遣費=23,000x0.15=3,450預告工資=23,000÷30x10=7,667預告解釋@:若有5/26提早十天預告,且5/26~6/4期間給勞方2天6小時有薪謀職假,工資算到6/4,就不須加付這筆預告工資7,667千萬記得5/26日就必須向縣政府及勞委會就輔中心完成通報作業,否則會遭重罰3~15萬元喔 如有困難可到旺來Blog諮詢更多或尋求免費法律扶助D4CDE60C03A2F1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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