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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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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我爸爸是榮民退伍軍人,就是半年領一次終生俸的那種。 目前我已婚,未有子女,並和爸媽住在一起 那我在報稅時,可以申報扶養爸媽嗎?(爸媽均超過70歲,且沒有其它工作收入)

最佳解答:

你的父母可被申報扶養是沒有問題的, 而且今年的報稅額提高了!!!!!!!! 免稅額未滿 70 歲:77000元 免稅額 滿 70 歲:115500元 一般扣除額:1. 標準扣除額:單身者73000元 夫妻合併者146000元 2.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元 3.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0000元 以你目前的免稅額為 77000 X 2 + 115500 X 2 = 385000 元 一般扣除額(夫妻合併者) 146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一人薪資達10萬以上可全數扣除,未達者 僅得就其薪資所得全數扣除)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最高全戶可扣 270000元 PS.你爸爸的終生俸是得算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額度內喔! 也就是終生俸如有30萬得再加上全戶的利息所得如有15萬, 全戶的利息所得就變成30萬+15萬=45萬但可扣除27萬。 你可上網試算一下! http://www.ntak.gov.tw/ch/tax/ConsolidatedIncomeTAX.aspx?path=786 下列是從國稅局網站來的資料,你參考一下! 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非屬免稅所得,應併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南投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表示: 軍公教人員退休時將領取適用優惠利率之退休金存放於臺灣銀行儲蓄部,所領取之孳息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息所得,應依規定申報其個人綜合所得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軍公教退休人員之退休金優惠存款所產生之孳息屬利息所得,依規定免予扣繳,由扣繳義務人將給付所得資料列單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將免扣繳憑單填發予軍公教退休人員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該項利息所得可適用同法第17條有關儲蓄投資特別扣除規定,全戶利息所得全年不超過27萬元者,得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扣除27萬為限。 2009-04-02 15:09:29 補充: 樓上的對退休後領的錢講的比較清楚,有兩種一種是退休俸,一種是退 休金優惠存款利息,我文中所講的{終生俸}指的是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優 惠存款利息的部份。

其他解答:

要注意退職所得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有物價指數連動法之適用,所以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九類-退職所得所顯示之金額,未必符合現況(課稅年度-97年度不是減650,000元,是減697,000元): 2009-04-07 11:03:39 補充: 財政部961205台財稅第096045622770號 公告97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主旨: 公告97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依據: 所得稅法第1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97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16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二)超過16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2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三)超過32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二、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97年度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697,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等),應符合那些要件?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未滿60歲,除了薪資所得免稅者不可以申報扶養以外,當年度所得沒有超過免稅額的話,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但是為了確認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不是免稅的身分,申報時要附上其服務機構掣發的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或投保單位開立的全民健康保險的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以憑認定。上面所說的薪資所得免稅者是指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私立小學和私立初中的教職員。例如:96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77,000元,如果被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未滿60歲而且96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77,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77,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由財政部台財稅第890455918號函得知, 1.你絶對可以申報扶養你的爸媽. 2.你的父母皆已超過60歲,所以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3.你的父母皆己經超過70歲,他們每人有115,000的免稅額. 因為你的爸爸有領終身俸,以下條款你要注意,參考是否需要把你父親領的終身俸一起納入申報綜合所得稅. 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之規定計算所得額,超過定額免稅部分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09-04-02 15:22:04 補充: 更正輸入錯誤: 你的父母皆己經超過70歲,他們每人有115,500的免稅額 退休俸的部份要***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的規定,終身俸是屬於第9類退職所得,你父親每年領取的終身俸依規定有65萬的免稅額,你申報扶養父親時要將他的終身俸申報進去,當然也別忘記扣除65萬的免稅額. 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依規定免予扣繳,由扣繳義務人將給付所得資料列單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將免扣繳憑單填發予軍公教退休人員申報綜合所得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該項利息所得可適用同法第17條有關儲蓄投資特別扣除規定,全戶利息所得全年不超過27萬元者,得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扣除27萬為限。|||||1.你當然可以申報扶養父母,與申報扶養其他親屬無異. 所得稅法第17條對於受扶養親屬的限制是:受扶養親屬的父母不能為現役軍人或中學以下教職員.所以對於你申報扶養身為榮民的父親並沒有限制. 母親的部分,由於她已超過70歲又無工作,申報扶養當然也沒問題. 2.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的規定,終身俸是屬於第9類退職所得,你父親每年領取的終身俸依規定有65萬的免稅額,你申報扶養父親時要將他的終身俸申報進去,當然也別忘記扣除65萬的免稅額. 2009-04-03 11:42:23 補充: 是有這麼缺點數嗎?看到30點一堆人回答~哈D4CDE60C03A2F1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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