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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離婚申請擅養費

發問:

請問離婚三個月~ 兩個孩子監護權都在我著裡~ 一個六歲一個三歲~ 當初離婚時沒有寫贍養費只有寫無(以下空白)~ 現在我要跟她提出贍養費~ 因為我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很辛苦家裡沒有親棄幫忙~ 生活比較艱辛.我本身有低收~ 想請問該如何填寫用哪一條法規~ 去法院該如何申請要繳多少錢~

最佳解答:

您好這是我承辦過的案例所寫的訴狀內容給您參考至於規費部分為三千元以小孩居住地法院為管轄法院提出即可一、緣兩造於民國00年0月日結婚,並育有未成年子女ooo(出生年月日:民國00年0月0號、身分證字號:0000000),嗣後因兩造感情不睦,而於民國0年0月0日協議離婚,前開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行使與負擔歸於原告,此有戶籍謄本附卷可稽【原證一】。二、又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民法第1116條之2訂有明文。另觀諸行政院主計處98年之家庭收支報告,台中市每年每戶非消費性支出為182,233元,消費性支出為724,781元,合計每年支出額為907,014元,又台中市每戶平均人口為3.26人,故每人每月之支出額為23,185元【原證二】。故未成年子女每月支出為23,185元,被告每月應負擔半數即11,592元。 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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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答:

法律上的贍養費是給離婚配偶的,對於孩子部分,是稱扶養費。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不會因離婚而受影響,原則上扶養費是一人負擔一半,所以你可向法院訴請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至子女成年為止。 有關訴訟費用可點下列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1 如需訴狀範例,可點我名稱寫信聯絡。|||||我是不知道你跟另一半是什麼情況下而離婚,可是像你這樣問題我想你應該先跟另一半好好談談,如他根本不關心的話~你就用正規法律成序辦理,可是當初離婚監護權給你,你沒有要求繕養費~你們是協議簽字離婚的嗎?如是現在要求可能會有困難吧!!!!!!你可以的是去申請單親補助費~加油D4CDE60C03A2F1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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