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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是否達到退稅標準

發問:

請問一下 我的年收入是 405900 但是公司每個月代扣6% 已經被扣 4836 給付淨額 401064 然後父親未滿60 但是無工作能力 妹妹未滿20 請問我要扶養兩個還是其中一個 才能達到退稅標準

最佳解答:

在依據上述有限的條件下,你應該要同時扶養令尊跟令妹二人才能退稅! 今年的免稅額是$77,000,標準扣除額是$46,000,薪資特別扣除額是$78,000 所得總額$405,900-免稅額$77,000*3人-標準扣除額$46,000-薪資特別扣除額是$78,000=綜合所得淨額$50,900 綜合所得淨額$50,900*適用稅率6%=$3,054應納稅額 已扣稅款$4,836-應納稅額$3,054=應退稅額$1,782

其他解答:

其實你這樣二個都可以報扶養...前提之下..你父親要沒工作..沒在領月退俸...你妹要還在學...不然你會報不過去哦!!之後記得檢附你父親的身份証影本及你妹的註冊單...這樣就可以了..我父母未滿60..我也是都把他們申報扶養都還是有通過哦...記得資料要附就對了...健保費..保險費...房貸....都可以抵..記得要多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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