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標題:

2010扶養報稅計算問題

發問:

您好 我不太會報稅想請問幾個問題: 我看今年公司給的扣繳憑單寫所得是283,264 然後還有一個勞保,團保,健保,97年12月至98年11月,共8,739 扣稅率0%,扣繳稅額0 還有一個公司保的人壽保險是保我父母的 各1,975 租屋費用70,200有二連式發票 今年我只有扶養我媽媽 我媽沒工作但好像有保險 我想請問一下: 1.那我要報一般還是列舉呢? 2如果我報一般就不用繳稅的話 是不是就不用列舉那麼麻煩了呢? 3.還是說報列舉還會再退稅?但我扣繳稅額是0

最佳解答:

1.那我要報一般還是列舉呢? 2如果我報一般就不用繳稅的話是不是就不用列舉那麼麻煩了呢? 3.還是說報列舉還會再退稅?但我扣繳稅額是0 因為所得總額是283,264元 而有扶養母親,所以免稅額82,000元X2+標準扣除額76,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000元=344,000元 所以所得淨額=283,264元-344,000元=-60,736元<=當所得淨額為負數時後續計算會以所得淨額=0元來計算 所以應納稅額=0元<=所得淨額為0元,自然無應納稅額 因為扣繳稅額為0元,所以也無稅可退 因此只須要使用標準扣除額就可以了,就算列舉扣除額大於標準扣除額,列進來也只是讓所得淨額的負數加大,計算起來的應納稅額仍為0元,可以不用自找麻煩用列舉扣除額 所謂退稅是因為你的所得有扣繳稅額或帶有可扣抵稅額,當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應納稅額時,才會把差額退還,並不是以所得淨額的負數乘上稅率去退稅,所以並不會因為報列舉而會再退稅

其他解答: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以你的薪資來算不管要不要列舉扣除額或是一般扣除額都不必繳稅 所以你以最簡單的方法報稅 你媽如沒領薪水 就沒有薪資扣繳憑單 其實不必報稅也是可以的 因為你沒被扣稅金 所以沒有退稅之問題 僅供參考!

aa.jpg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21B0D0B6CE87CB0F
arrow
arrow

    ddhdxb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