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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未滿18無照駕駛機車上課問題

發問:

請問車牌沒被扣住 繳完紅單一定要去上課麻? 因為我沒滿18歲 如果不是父母陪同的話可以麻? 找已經滿18歲的朋友陪同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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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解答依本人2008-01-19 02:44:48所解最佳解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091213934 被開無照駕駛 必需至應到案處所的監理站到案接受裁決後繳款 未滿18歲會開一張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上課單給您 必須您監護人爸爸或媽媽一同前往上課 提供無照駕駛罰則參考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第二十一條 第 一 項第 一 款 罰6000~12000 機器腳踏車(期限內6000)(逾期30日內7200)(30日~60日8400)(60日以上9600) 小型車(期限內8400)(30日內9600)(30日~60日11000)(60日以上12000) 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二、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第二十一條 第 三 項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 第二十一條第五項 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辦理一、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二、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而不參加講習的後果如下: 汽車駕駛人或依本條例明定應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二十四條第三項前段罰一八OO元 再通知依限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汽車駕駛人或依本條例明定應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 第二十四條第三項後段 吊扣駕駛執照六個月 {{{如無駕駛執照可吊扣者,其於重領或新領駕駛執照後,執行吊扣駕駛執照六個月再發給。}}} 也就是不去就再罰1800 罰完再通知講習一次 再不去逾期六個月以上 就吊扣駕照六個月 {{{如無駕駛執照可吊扣者,其於重領或新領駕駛執照後,執行吊扣駕駛執照六個月再發給。}}} 相關解答供您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091213934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72908226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21505922 以上解答僅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哦 並祝您事事如意快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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